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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《办法》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房屋改造、野蛮装修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:如房屋装修人在装修前应告知物业和社区,禁止变动承重结构、擅自加层等,违反规定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同时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管,对于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。《办法》的出台,完善了我省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,为我省房屋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法律保障,为今后房屋安全工作开展提供了切实保障。